
客到购物店进行购物,其行为违反了《导游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,应当依据《导游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。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导游王某作出罚款10000元、暂扣导游证15日的行政处罚。案例七:导游王某华、汤某、武某、冯某、陈某、张某敏、陈某蒙、靳某蓉、闫某、李某英进行导游活动,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案案情概要:导游王某华、汤
联社)
当前文章:http://xkhq.taoshenbo.cn/bvd7ecz/vb9.html
发布时间:01:17:15
新闻热点
新闻爆料
图片精选